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停放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位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位由公司总务部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公司总务部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车辆进入公司,必须低速行驶。依次有序的将车辆停泊于车位中间,未划停车位的地方严禁停车。
第五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六条 严禁在公司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七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的车辆进入公司。
第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公司。
第九条 停车场旨在为员工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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