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表彰杰出船东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参与海工项目的企业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船东代表等
四、评选流程
以海工各项目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项目组每月评选、推荐1名侯选人至海工部许志强处汇总,经海工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评选出“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1名。
五、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海工服务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公司相关部门、船东投诉现象。
4、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5、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在海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管控、商务管理和组织协调中的工作业绩突出。
六、其它
办公室对每月评选出的“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进行采访及广泛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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