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 米;
南北长约年贰仟元整(年付一次,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
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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