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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知名商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智榕旅游

仿冒知名商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一)商品本身必须知名;

(二)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三)对他人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的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一、商标禁止权是什么意思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与其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权利。是商标专用权内容的一部分,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续展权。此外,普通商标禁止权的范围与驰名商标不同。普通商标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也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饰。驰名商标除了禁止普通商标外,还可以禁止他人在不同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只要这种使用可能造成混淆或者误解。

二、全国对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保护

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三、商标侵权抢注行为怎么认定

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

(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2)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3)围绕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

(4)将他人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同音、形似替换以及采用名人姓名的谐音。

2、从特定关系角度分析,恶意抢注的行为,包括:

(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2)抢注人与在先使用人具有前一条中所述行为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

3、从注册后的行为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注册后高价兜售、许可商标的行为和进行恶意侵权诉讼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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