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的条件包括: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停缴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交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拓展延伸
"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灵活调整,更方便居民使用"
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居民在满一年后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新政策的实施,使得居民在购房、装修、还贷等方面更加灵活。以往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提取的限制消除了,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提取,更加方便快捷。无论是应对紧急情况还是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居民都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居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为广大居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和便利。
结语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居民在满一年后可随时提取公积金,为购房、装修、还贷等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此举消除了以往的限制,使居民能更方便、快捷地运用公积金,满足个人资金需求。这一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居民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为广大居民带来更多福利和便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