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毒品走私属于跨国犯罪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毒品的来源和去向跨越国境,二是毒品走私活动涉及的人员跨越国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制造毒品、非法提供毒品、非法运输毒品、非法销售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规定:组织、指挥、参加跨国走私毒品活动的,以组织、指挥跨国走私毒品活动罪定罪处罚;以参加跨国走私毒品活动罪定罪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协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诉、审判或者执行刑罚的,以窝藏罪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国外,却在国内犯罪的,以在国内犯罪论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国外,却在国内犯罪,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追诉、审判和执行刑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一年以上或者拘役、管制的刑罚,在国外服刑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承认和执行。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毒品走私属于跨国犯罪的判定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必须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国外、跨境源头和去向等方面具备明确证据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