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是: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若义务人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则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的,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到六个月仍未缴纳,则应当终止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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