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老公向老婆借钱离婚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老公需要还钱。
2、借的钱属于老婆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归还。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老公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可以要回。
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5、如果老婆借给老公的钱款,其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主张男方偿还,因为这部分支出本就属于夫妻在家庭生活中需要共同承担的部分。
6、如果该笔借款用于个人事务或个人经营活动,由于该笔借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间借贷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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