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知情,原则上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应该由 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丈夫一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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