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标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限制条件:超标电动车已经不能上办理上牌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法律依据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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