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质量问题怎么投诉卖家?

质量问题怎么投诉卖家?

来源:智榕旅游

先找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12315。如果解决不了找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的首选投诉部门就是消费者协会。消协的职责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脱俗并对问题进行调查和调解。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应该履行以下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