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将股权作为质押物的一种方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质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质权实现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对外出质经股东同意的股份,在质权实现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该内容由 唐玉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