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招标管理规定如下: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中将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以暂估价的形式确定,并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时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实际价格。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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