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证实的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是其他问题,在维修范围内的一般不会允许退房,可以要求开放商进行维修。
一、楼房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一般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处理楼房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二、购房合同可以撤销么
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交了首付没签合同,是可以退房的,但是这属于单方面违约,但之前交纳的定金是无法要回的。如果是出于开发商的原因,交了首付没签合同,也是可以退房。
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三、开发商撤离后业主如何维权
开发商撤离后业主维权的方法如下:1、弄清产权归属;2、分布交涉维权。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质量》第16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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