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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在哺乳期内,职工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因此如果女职工是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女职工是有过错的,女职工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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