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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劫持航空器罪

来源:智榕旅游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旅客的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

一、构成绑架罪的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以后会对被害人加以禁闭、监视等,就剥夺了其人身自由权;绑架罪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不能得逞,就会对被害人下毒手,杀人灭口,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三、绑架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绑架罪的既遂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有任何有生命的白然人,不仅仅包括妇女、儿童、婴幼儿。实践中被绑架的对象多为妇女、儿童、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大公司、企业的重要人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符合以上几点,就认定为绑架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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