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干部不给办事,那么需要清楚是不是村干部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如果不是那么人家不给办也有正当理由的,不能苛责,如果在他职责饭范围内不给办,那么可以保留好录音证据向镇一级领导反应就可以了,一般都会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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