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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反诉原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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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原告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相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的特征是:

1.反诉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反诉具有相对独立性,反诉只要提起,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

3.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可抵消、吞并、排斥原告的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的条件为:

1.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3.只能向受理本扩的法院提起。

4.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审理。

5.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被告可以反诉原告诬告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是可以反诉原告诬告的,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反诉的诉状、证据,提出答辩及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

被告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原告进行反诉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牵连的诉讼请求。

例如,甲对乙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将其打伤的医疗费用。在诉讼过程中,乙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甲赔偿在同一打架事件中甲伤害乙而使乙花费的医疗费用。乙对甲提出诉讼请求的诉讼,就是反诉。

反诉条件是什么

反诉的条件:

一、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

二、反诉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第二审程序仍应允许当事人提起反诉。

当事人提起反诉后,在二审程序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即可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发回原审法庭重审。反诉对象的特定性,也就是说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通常认为,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反诉的请求是具有独立性的。反诉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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