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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侵权行为能否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赔偿?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保险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在具体赔偿标准之外,为了惩罚侵权行为的恶性和危害程度而加重的一种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行为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根据损害程度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重伤、轻伤的,依法应当给予赔偿。被保险人以保险为由无理拒绝支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视情况支持被保险人主张溢价赔偿、惩罚性赔偿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被保险人、被保险车辆的责任人和投保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造成赔偿范围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侵权行为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赔偿,可以在确定赔偿标准之外,适当提高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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