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子就是子女的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认为该不动产是共有的,但需有特别约定。
法律分析
如果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而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屋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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