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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的三种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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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的诉讼。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写作刑事自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标题应写明“刑事诉状”或“刑事自诉状”。

2. 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应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3. 请求事项应写明按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被告人所犯何罪并提出具体诉讼要求。

4. 事实和理由部分应详细描述被告人对自诉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并列举证据,援引相应法律条款说明被告人所犯罪行及从轻、从重、减轻或加重情节。

5. 结束语应明确提出请求目的,即请求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综上所述,了解刑事自诉的三种类型和刑事自诉状的写法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打击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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