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其适用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犯罪证据等;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即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情况,如犯罪嫌疑人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可能毁灭或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可能自杀或逃跑等。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时,才能够对其逮捕。逮捕的适用需要严格掌握,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对于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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