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可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1. 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 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
3. 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
4. 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以上四种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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