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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遗失后再婚如何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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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不影响再婚,只需提供无配偶证明办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如要求提供离婚证且丢失,可补办。结婚登记条件包括自愿、男22周岁女20周岁、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一、若离婚证丢失,再婚时无需提供离婚证,只需提供无配偶证明即可办理结婚证。

2、目前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在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出示离婚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或者破损,那么当事人可补办离婚证。

4、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办结婚证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若离婚证丢失,再婚时无需提供离婚证,只需提供无配偶证明即可办理结婚证。目前并无规定必须出示离婚证,但必须提供无配偶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果离婚证丢失或破损,可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办结婚证登记条件包括自愿结婚、年龄要求、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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