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声明以及离婚证(如有)。若离婚证丢失或损毁,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将查证后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不在户口所在地时,需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出示离婚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或者破损,那么当事人可补办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因此,当事人在办理复婚登记的时候无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
一、80年代的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证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补办吗
结婚证不在了不可以异地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和查档证明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将补发结婚证。若结婚证不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按规定补办。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谢谢。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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