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并为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则劳动关系成立。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如何确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关系类型?
在劳动法中,确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关系类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是否属于劳动性质的工作,是否需要按照雇佣关系进行组织和管理。其次,要考虑工作的报酬方式,是否按照劳动报酬进行支付,是否存在固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此外,还要考虑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纪律性,是否由雇主指定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最后,要考虑工作的风险和责任承担,是否由雇主承担工作风险和责任。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判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关系类型取决于多个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工作性质、报酬方式、指导与监督、风险与责任承担等。只有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满足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以及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劳动关系才会成立。因此,在判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关系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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