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 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结婚 :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 离婚 者需提供 离婚证 、离婚证明或的 离婚判决书 。
《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 离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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