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税需要资料:退税申请表、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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