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规定每周都必须订购烟,相关政策如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第五十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应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
持证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或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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