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情况判定。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婚前个人财产,则离婚时无需分割。若房产由一方出首付且在婚后还贷,另一方可分割增值部分。若双方共同购房或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有以下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或父母全额支付,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为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或由父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该房产仍为该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分割。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相应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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