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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纠纷民事诉讼受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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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房承租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它属于行政行为,应提起行政诉讼。房管所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变更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代表国有公房所有权人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与房屋管理出租单位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公有房屋承租合同。如果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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