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的。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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