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和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的财产来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制度。如果债务人具有到期不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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