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0天。1、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不计算在其中;但是,若当年该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则职工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2、年休假一般需要在1个年度内安排:有集中安排和分段安排两种方式。一般不跨年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特点等原因确有必要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3、当然,如果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等正当理由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并对该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每日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来年7月19日入职的年假天数是几天
法律分析:法定年假有多少天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法定年假的天数有以下几种情况: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021年10月15日离职,国庆假期工资是3天还是7天?
如果在国庆后离职工资的计算:劳动报酬=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庆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为三天。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满10年年假多少天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年假的天数为十天,节假日的时间是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我是2012年1月9日入职的,我是2022年1月9日满10年,那么我2022年有多少天的年假呢?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2年1月7日入职,到今年1月1日应该几天年假?
法律分析:只有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可以享受年假。而我国法律又规定员工的试用期只能在六个月以内。因此一般而言,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是无法享受年假的。但同时法律又规定了可以累计在不同公司内任职的时间。因此,只要在先前公司工作超过了六个月,员工在当前公司可以享受年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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