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户口本上的内容需要户主亲自去吗?户口本更新不需要户主本人去。
当事人不能办理的,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只要是户口本里的成员都可以去)。也可以由办事人代办。携带户主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更新方法如下:
1、更新服务处所时,需要提供公司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并加盖公司(最好也有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更新;
2、更新文化程度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3、更新婚姻状况时,更新成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如下: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以上是关于更改户口本上的内容需要户主亲自去吗问题的分析和解答,相信您一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