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主观:

粮食补贴标准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额、省畜牧兽医局经综合平衡下达的各县青贮生产任务量,综合测算青贮生产补贴标准并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厅砍块下达补贴资金到县,每吨青贮饲料补贴最高不超过60元。 以下情况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的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微贮饲料; 2、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 3、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 政策扶持以全株玉米青贮为重点的青贮饲料生产,包括以苜蓿、燕麦、甜高梁等为原料的青贮饲料生产。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按照青贮饲料的实际贮量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收贮量达到200吨以上的草食牲畜规模养殖场,以及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收贮量达到500吨以上的专业收贮企业。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