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附款行政决定是指政府部门在没有预算拨款的情况下做出的支出决定,通常用于应急、临时性支出或者特殊情况下。在进行无附款行政决定时,管理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范围和限制:
法律依据:无附款行政决定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紧急性:无附款行政决定应当是紧急且必要的,不能用于日常支出或者规避预算程序。
金额限制:无附款行政决定的支出金额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应当在事后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财政风险控制:管理者在做出无附款行政决定时,需要评估财政风险,避免对财政造成不可承受的压力。
透明度和监督:无附款行政决定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接受监督和审查。
举例来说,某地发生自然灾害,政府需要紧急救援,这时可以通过无附款行政决定调拨一定金额用于救灾工作,但需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金额适当、及时报备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