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1)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的规定,这是资料形成的基本要求。(2)施工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这两种载体形式体。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汇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以最终实现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方向。然而,为了明确资料中所反映的各责任人,计算机形成的施工资料尚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施工资料的照片部分(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1)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各级负责制,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的指导、检查、服务工作,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室,逐步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明确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该项管理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资料。(2)施工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检查、指导,核查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并负责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收集和整理提交总包单位。(3)施工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按工种、专业归类同步收集、整理,并保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完整,同时应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真实、书写字迹端正清晰。对施工资料擅自涂改、伪造,随意抽换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施工资料的编制应不少于三套,施工企业保存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挡案馆一套。一、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标准是怎样的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很多种类型,分别代表不同施工单位所应当办理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共设有12种总承包资质、36种专业承包资质和1项劳务资质,其中,总承包资质和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下面都有等级之分。总体看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并非每个建筑资质都是这样划分的。它分为这几种情况:1、总承包资质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等10项资质设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总承包资质中的通信工程、机电工程,以及专业承包资质中的桥梁工程、输变电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资质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资质设为一级、二级;4、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部分资质不分等级,如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等。
第3种观点: (1)工程实体质量过程控制最直接的见证依据就是施工技术资料。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工程施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实体质量为工程技术资料所反映。(2)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直接为施工技术资料所体现。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技术资料系统化的转化为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节点都会被全面的记录下来,这属于施工单位直接成果之一。完善的工程技术资料对于用户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的全面了解有很大的帮助,通过对工程技术资料的了解分析也将对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有了初步的认识。(3)施工技术资料为工程维修、管理、使用、改建以及扩建提供了重要帮助。由于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于多种原因都会导致存在各种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复,此时竣工工程的技术资料档案将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所涉及到的室外管网配套工程,技术人员依据施工技术资料可以掌握详细的管线布局,相关人员可以根据所掌握的相应的采取措施。(4)施工技术资料为工程价款调整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如果所涉及到的施工变更技术资料非常完善,那么对于变更索赔结算都会产生积极地影响。所以做好工程变更的收集整理工作会对项目成本控制以及索赔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有以下几点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全面、规范系统。(1)工程技术的核心就在于及时准确性,只有把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文件证明及时准确的收集起来,及时准确的把把各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涉及的原始记录做好,并及时的进行归类存档,保证施工技术资料同工程同步进行,真实合理是确保后续工作正常进行的有力保证。(2)真实全面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支撑,真实全面的施工技术资料为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备案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施工技术资料将是徒劳的、无意义的。虚假片面的施工技术资料会极大的误导建筑施工单位质量评价,导致工程的后续扩建遭遇很多麻烦,对于工程质量状况施工以及过程的全面了解都是极为不利的因素。(3)规范系统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标准、规范以及法规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填写整理,同时进行规范分类,实现工程技术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对推荐单位及其责任进行明确;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阐述了项目立项原则、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评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要求;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规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职责,为保证项目严肃性,明确了未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处理方式;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阐述项目验收程序、方式、标准及验收专家组成。法律依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科技项目申报要遵循如下程序:(一)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报送推荐单位;(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第七条 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5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二)科技项目负责人1年内最多承担2个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2年内有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请科技项目。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采购目录是有关采购主管部门依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对一些通用的、大批量的采购对象应纳入采购管理和进行集中采购而确定的、并由部门公布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范围和具体的名称清单。一、采购项目之货物采购目录内容货物采购项目按品目分类分为土地、建筑物、一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货物等10类。其中: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一般设备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吸尘器、摄影器材、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其他电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和其他家具;办公消耗用品包括纸张、信封、档案夹、软盘、可写光盘、硒鼓、墨盒、墨粉、色带和其他消耗用品;建筑装饰材料包括水泥、木材、板材、金属材料、瓷砖、清洁用具、玻璃、油漆和其他建筑装饰材料;物资包括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指粮食、糖、棉花等)、燃料和其他物资;专用材料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兽医用品、图书资料、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工具、仪器、艺术部门用材料及用品、军装、制服、劳保用品和其他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包括移动通讯设备、电话及通信设备、其他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服务器、网络路由器、网络交换机、网络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临近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设备及用品、保安设备、军用设备及用品、档案设备、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及影像设备、灯光及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电梯及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其他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包括普通轿车、高级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卡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其他载客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汛及广播用车、皮卡、酒水车、道路清扫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电车、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二、采购项目之工程采购目录内容工程采购按品目分类分为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环保及绿化工程、水利及防洪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油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修缮及装饰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其中:建筑物包括公用房建设、住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和其他建筑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建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和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环保及绿化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市政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天然林保护和防沙工程;水利及防洪工程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江河湖泊治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包括机场及航空工程、港口工程、铁路工程、公路、桥梁和涵洞建设等工程。三、采购项目之服务采购目录内容服务采购项目按品目分类分为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及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维修、保险、租赁、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等11类。其中:维修包括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建筑物的维修和其他维修;租赁包括办公用房、宿舍用房、仓库、设备及机构的租赁和其他租赁;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会议包括大型会议和一般会议;培训包括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属于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采购目录由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3种观点: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对推荐单位及其责任进行明确;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阐述了项目立项原则、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评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要求;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规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职责,为保证项目严肃性,明确了未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处理方式;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阐述项目验收程序、方式、标准及验收专家组成。法律依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科技项目申报要遵循如下程序:(一)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报送推荐单位;(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第七条 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5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二)科技项目负责人1年内最多承担2个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2年内有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请科技项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项目资料管理计划是指导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项目管理计划是项目的主计划或称为总体计划,它确定了执行、监控和结束项目的方式和方法,包括项目需要执行的过程、项目生命周期、里程碑和阶段划分等全局性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2种观点: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文件。主要对建设项目提出轮廓设想,从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其方向行进行阐述。客观上,该项目要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以及部门、行业、地区的规划要求。项目建议书实际上是一份机会调研报告和初步可行性研究。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的合理性、盈利性、先进性以及适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的工作方法,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是否可行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是技术经济的深入论证阶段,研究结果一般要求对项目回答六个问题,即要做什么、为什么做、何时进行、谁来承担、建在何处以及如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称为项目决策的依据。3、建筑策划阶段建筑策划主要是项目立项后,研究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空间内容、使用功能要求、环境、技术、材料等影响建筑设计和使用的因素,为建筑师进行建筑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而可行性研究的结论往往是项目投资投资活动的依据,两者操作主体不同,研究领域不同,结论的对象也不同。尽管有些方法、结论可以借鉴,但两者截然不同,不可替换。4、建筑设计阶段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和策划结论为依据,就可以进行建筑设计了。一般项目分为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上比较复杂而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要进行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5、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拆迁及场地平整。(2)组织施工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3)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4)编制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5)完成施工用水、电路、临建等工程。(6)组织设备、材料订货。6、施工安装阶段工程项目经批准开工建设,便可进入施工安装阶段。这是实现决策目标、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是影响工程项目投资和最终成果的关键阶段。主要包括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是项目周期最长、实际花费资金最多的阶段,也是项目控制、管理、协调的关键性过程。7、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项目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后,需要组织竣工验收。8、试运行交付使用阶段为确保所支付的成果顺利使用,需经过试运行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调试,最终移交工程项目产品,总结经验、竣工结算,移交档案资料集竣工图、终止合同,结束工程项目活动及过程,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任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既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一)资料的分类根据资料的性质把资料进行分类,存放于不同的资料盒中,并在资料盒外贴上具体分类标签.1、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3)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4)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5)施工图及说明6)设计计算书7)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2、招投标文件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3)施工招投标文件4)施工承包合同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6)监理委托合同3、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1)工程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5、监理文件1)监理规划2)监理月报表中的有关质量问题3)质量控制4)分包资质审核5)监理通知6)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7)监理工作总结6、施工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项方案2)图纸会审纪要3)施工日志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6)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7、竣工验收文件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竣工验收证明书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验收备案表5)工程质量保修书8、竣工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装修工程竣工图4)电气工程竣工图5)给排水工程竣工图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7)燃气工程竣工图9、来往函件1)监理公司来往函件2)与施工单位来往函件10、现场签证资料1)工程量收方记录2)零星记工(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档案资料应由工程部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进行统一收集与整理,并妥善保管。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齐全所有工程资料原件。2、所有资料应根据分类建立查阅目录,并即时进行编码登记,编码须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3、档案资料整理时书写的字体必须是仿宋体且字迹清晰工整。(三)资料的收发1、须下发的公司文件或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在发文簿上登记下发给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并要求签字。收到的设计类、技术类文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收并登记,其它涉及经济、工期的相关文件及函件由工程部经理审阅同意后签收。2、档案资料管理员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将文件交工程部经理审阅,并根据需要复印送达相关人员。(四)资料的保管1、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应立即放入档案柜,不得放置于其外。2、档案资料柜的钥匙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不得外借他人。3、工程部其它人员须使用或借阅档案资料的,应在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并及时归还。4、工程完工备案后,应将本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移交公司档案库封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对推荐单位及其责任进行明确;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阐述了项目立项原则、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评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要求;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规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职责,为保证项目严肃性,明确了未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处理方式;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阐述项目验收程序、方式、标准及验收专家组成。法律依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科技项目申报要遵循如下程序:(一)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报送推荐单位;(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第七条 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5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二)科技项目负责人1年内最多承担2个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2年内有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请科技项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对推荐单位及其责任进行明确;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阐述了项目立项原则、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评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要求;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规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职责,为保证项目严肃性,明确了未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处理方式;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阐述项目验收程序、方式、标准及验收专家组成。法律依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科技项目申报要遵循如下程序:(一)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报送推荐单位;(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第七条 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5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二)科技项目负责人1年内最多承担2个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2年内有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请科技项目。
第2种观点: 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概念工程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费用:指工程项目在立项、筹建、建设和试生产、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过程期间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内容包括5项(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差率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等(2)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3)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4)招标代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招标支付的服务费用;(5)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代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工程结算等或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作用(1)在工程项目总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很大的比例,加强对其他费用的管理,对于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十分重要。(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涉及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土地、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等涉及工农关系、全民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等;勘察设计费则涉及与勘察设计单位的经济关系等。所以,各项其他费用的确定和计算非常重要,具有很强的性。(3)目前,在新旧管理交替的过程中,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反映出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的难度也非常大。在实践中取费混乱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均存在。因此,加强对其他费用进行合理化研究和认真管理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对推荐单位及其责任进行明确;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阐述了项目立项原则、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评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要求;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规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职责,为保证项目严肃性,明确了未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处理方式;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阐述项目验收程序、方式、标准及验收专家组成。法律依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科技项目申报要遵循如下程序:(一)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报送推荐单位;(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第七条 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5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二)科技项目负责人1年内最多承担2个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2年内有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请科技项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5、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6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7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8、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9、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0、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5、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6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7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8、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9、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0、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2种观点: 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程是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档案馆。【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条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第三条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第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第九条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2009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该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寄送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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