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低保户在外地住院能报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在参保地备案,想要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就必须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备案时需写清楚备案原因以及就医地点。在异地居住时间超过半年,可以进行异地就医长期备案。若需要更换长期居住的省份,可再进行一次备案。不在异地长期居住的,需要在异地就医,可进行短期备案,但短期备案只有当次有效,可多次办理。在异地旅游,探亲期间,突发疾病,需在外省就医的参保人,可进行紧急备案,但须提交入院证复印件给个人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2、备案登记医院就医,参保人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以选择三所定点医院,参保人可在这三所定点医院中选择就诊医院;3、持社保卡登记入院,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出院之后可在医院异地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3种观点: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2.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3万元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支付15%;(2)大于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可达到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3)超过4万元的医疗费:统筹基金可支付95%,职工个人支付5%。二级医院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可达87%,职工个人支付达到13%;(2)大于3万元至4万元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支付8%;(3)超过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可达97%之高,职工个人支付只有3%等等。4.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法律依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一)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含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下同)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参与支付的住院最高医疗费限额(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以下简称住院最高限额)为36万元。(三)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住院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具体比例为:1.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6%;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4%,退休人员88%;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2%。2.4万元至36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2%;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6%。(四)住院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和大病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可以报销。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样总的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1)住院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千-1万元补偿65%,10001-1万八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2种观点: 低保户在外地住院能报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在参保地备案,想要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就必须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备案时需写清楚备案原因以及就医地点。在异地居住时间超过半年,可以进行异地就医长期备案。若需要更换长期居住的省份,可再进行一次备案。不在异地长期居住的,需要在异地就医,可进行短期备案,但短期备案只有当次有效,可多次办理。在异地旅游,探亲期间,突发疾病,需在外省就医的参保人,可进行紧急备案,但须提交入院证复印件给个人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2、备案登记医院就医,参保人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以选择三所定点医院,参保人可在这三所定点医院中选择就诊医院;3、持社保卡登记入院,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出院之后可在医院异地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3种观点: 享受低保的人员可直接在医院使用社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并能按一定比例报销个人自费部分。按照规定享受国家低保的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给其购买医保,所以享受低保的人员可以在医院使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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