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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必须办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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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2种观点: 二证合一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3种观点: 填写《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到工商窗口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登记依法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1种观点: 两个一致入学原则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入读”片区学校时要满足的两个原则: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二是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不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后果: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不去的会出现会出现的情况如下:  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2种观点: 两证解释如下:我国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证统一学区划分,即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证(100%产权)、户口簿相统一。如有其他情况,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要求,结合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学生入学。两个一致入学原则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入读”片区学校时要满足的两个原则: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二是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不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后果: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不去的会出现会出现的情况如下: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入学需要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真是常住户口本,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 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出生证、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证合一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3种观点: 填写《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到工商窗口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登记依法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2种观点: 二证合一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3种观点: 填写《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到工商窗口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登记依法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1种观点: 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2、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3、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2、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3、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2种观点: 结婚证是两本的。男女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前往两人任一户口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按照要求,双方自行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好之后,双方必须一同来到婚姻登记员的面前,在他的见证下完成签字这个步骤。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核查,明确后,将予以登记盖章。结婚证办理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持初级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生育二胎怎么办?准生证?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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