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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两书是什么如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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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2种观点: 五证二书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五证两书中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1种观点: 一、五证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配有镜框,要求悬挂,其他证书都是存档用的,没有张贴、悬挂的要求。1、《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四至范围等。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开始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特别要提醒买房人的是,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造假。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购买(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销售(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二、两书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时,开发商未按规定发放两书的,将按建设部2000年3月29日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两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约定的是商品房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等级、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买房人约定。、2、《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上水下水、电、燃气、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3种观点: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别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2种观点: 一、五证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配有镜框,要求悬挂,其他证书都是存档用的,没有张贴、悬挂的要求。1、《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四至范围等。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开始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特别要提醒买房人的是,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造假。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购买(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销售(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二、两书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时,开发商未按规定发放两书的,将按建设部2000年3月29日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两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约定的是商品房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等级、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买房人约定。、2、《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上水下水、电、燃气、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3种观点: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住宅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一、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说明书》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2种观点: 五证二书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2种观点: 买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具五证二书,查看五证二书是验房环节最重要的程序之一。五证二书的查询只要记录证件号到当地房地产事业管理局查询即可。五证两书是购房者必须事先了解的购房知识,这涉及到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购买以后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购房者一般需查清国有土地证和预售许可证即可。因为上述五证基本是互为基础的,取得国有土地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一般情况下是已经取得上述五证的。缺乏五证的房屋很有可能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交易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个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是收房的时候应具备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主要是对房屋的使用注意事项等的说明,质量保修书主要是对房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时间的约定。一、买房查看“五证两书”后还应注意些什么1、所购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在购房前购房人查看开发商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须注意该证书上:“有关他项权利证明”栏内是否注明有上述抵押情况。如发现开发商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情况,购房人应请开发商介绍清楚抵押权人(一般为贷款行)是否同意预(销)售抵押房产和同意逐步解除抵押,以及是否签署了相关的承诺书;并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请开发商告志愿设置的抵押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开发商是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购房人应注意查清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已抵押的部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使银行不愿放弃其在开发项目上设置的抵押权,导致购房人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从而使买卖双方产生不少争议甚至诉讼。2、开发商是否超面积销售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背面印有可销售范围,如楼座、楼层、房号、总共多少平方米等。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认清商品房的楼牌号是否在销售许可证的范围内,如果不在,说明该房属于超建房屋。超建房屋是违法的,购买后是无法办理产权的。3、要注意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和资金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五证两书中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2种观点: 1、所购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在购房前购房人查看开发商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须注意该证书上:“有关他项权利证明”栏内是否注明有上述抵押情况。如发现开发商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情况,购房人应请开发商介绍清楚抵押权人(一般为贷款行)是否同意预(销)售抵押房产和同意逐步解除抵押,以及是否签署了相关的承诺书;并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请开发商告志愿设置的抵押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开发商是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购房人应注意查清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已抵押的部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使银行不愿放弃其在开发项目上设置的抵押权,导致购房人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从而使买卖双方产生不少争议甚至诉讼。2、开发商是否超面积销售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背面印有可销售范围,如楼座、楼层、房号、总共多少平方米等。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认清商品房的楼牌号是否在销售许可证的范围内,如果不在,说明该房属于超建房屋。超建房屋是违法的,购买后是无法办理产权的。3、要注意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和资金情况开发商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要办理该楼房的产权证必须要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房屋备案证》主要是证明商品房验收合格,并可交付使用是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必备条件。而在现实中往往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之间因资金等问题产生矛盾或纠纷,商品房虽然已经建成,但由于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施工方往往采取拖延或不交付工程竣工资料。使得商品房虽然建好,但仍然无法办理产权。一、买房时如何查看五证两书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五证两书中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2种观点: 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时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则属于非法用地,相对应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得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武汉市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二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执照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进行核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1种观点: 开发商取得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五证”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性质,“两书”是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制作并提供给业主的书面材料《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有关制度。《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一、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房产预售呢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2种观点: 一、房产开发商五证是哪些1、房产开发商五证是:(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5)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二、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2、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选址定点;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图审查;施工报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3、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第3种观点: 在这给每一个准备购房的宝宝们提个醒:我们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除了要避开楼市那些关于房屋“位置、交通、户型、价格”等常用套路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千万不要忽视,选择一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经营正当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定要选好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实力是房屋质量的保证!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很多,那么我们如何去在众多的房开商中挑选出可靠的呢?现在就教你通过这些途径了解开发商: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前,查验开发商的“安全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发商的“五证”和“二书”。“五证”分别指的是?所谓的五证,具体指的是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这两个文件是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这二者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还有一个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两书”指的又是什么?“两书”指的是房屋在交付时,开发商必须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文件是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文件,也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文件。看开发商的服务态度。购房者可以对购房过程中所受的礼遇态度进行自我分析,以此来衡量房地产开发商的服务优劣情况。好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实力强大、信誉良好外,一般都注重企业本身的文化塑造,对顾客负责,对工作认真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消费者最直接有效的承诺和表现。希望每一个要购房的宝宝们都能挑选到可靠的开发商,买个一个称心如意的房子。

第1种观点: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住宅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一、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说明书》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3种观点: 在这给每一个准备购房的宝宝们提个醒:我们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除了要避开楼市那些关于房屋“位置、交通、户型、价格”等常用套路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千万不要忽视,选择一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经营正当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定要选好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实力是房屋质量的保证!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很多,那么我们如何去在众多的房开商中挑选出可靠的呢?现在就教你通过这些途径了解开发商: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前,查验开发商的“安全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发商的“五证”和“二书”。“五证”分别指的是?所谓的五证,具体指的是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这两个文件是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这二者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还有一个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两书”指的又是什么?“两书”指的是房屋在交付时,开发商必须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文件是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文件,也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文件。看开发商的服务态度。购房者可以对购房过程中所受的礼遇态度进行自我分析,以此来衡量房地产开发商的服务优劣情况。好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实力强大、信誉良好外,一般都注重企业本身的文化塑造,对顾客负责,对工作认真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消费者最直接有效的承诺和表现。希望每一个要购房的宝宝们都能挑选到可靠的开发商,买个一个称心如意的房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3种观点: 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产预售许可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常常可以听到售楼部的人说某一时间五证一起下来,其实这五证并非是一起下来的,而是需要一系列复杂繁琐的手续一个继一个的审批下来。首先,让我们先解析一下房地产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五证中的“第一证”,如果没有这一证,是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开发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报批至国土部。国土部核实审批通过后,开发商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这可是至关重要,如果开发商没有全额交款,国土部是不予审批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开发公司开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五证中的“第二证”。到这里,您有点看明白了吗?看到这里,前两个证件办好,开发商将设计方案提交规委会讨论通过。而后开发商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已是五证中的“第三证”,在这其间开发商要进行一系列繁琐的细化工作。然后便是开发商招标。办理完第三证后,凭审图报告、人防审批手续、缴纳的城市配套设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文明施工费即可办理五证中的“第四证”,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严格来说,办理下此证后,方可动工。施工过程中,质监站全程跟踪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现在五证已到尾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第五证”,四证齐全后,工程投资达到总体投放30%以后,开发商可向往建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申办预售许可后,方可进行预售。还需要大家了解的是五证的复印件只能作为一种参考。特别是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最为重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购房者要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这下这五证是怎么办理的,大家都看透了吧。五证说完,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两书,相信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或者并不了解这两书,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像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护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五证两书已经讲完,您一定对购房保障有了一定的了解。购房需谨慎,五证需齐全,两书是保障,共筑好家园。

第1种观点: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五证是哪五证呢?二书又是哪二书呢?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什么是房产五证:房产五证之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房产五证之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发证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房产五证之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发证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房产五证之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房产五证之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什么是房产两书:房产两书之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房产两书之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请您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认清这五证两书,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两书指的是《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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