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法院起诉离婚后多久通知被告1、离婚诉讼立案后五日之内通知被告。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提起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领有结婚证;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的第三人都不可以充当起诉当事人的身份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3种观点: 起诉离婚法院通知不到被告的解决办法:1、原告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会联系对方开展庭审工作;2、如果联系不上有可能会公告送达,国内的60天公告送达完毕,安排开庭;3、如果对方未到庭,有可能择期开庭;4、后续对方依然不出庭,法官可缺席判决并公告送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