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具体的补贴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市级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补贴包括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补贴的计算和发放适用于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计1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可享受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6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可享受送餐补贴,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3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元,4-6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4元。在运营补贴方面,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实际就餐人次享受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采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3元,采取其他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1.5元。社区食堂加盟发展前景怎么样1.从发展现状来看 当今人们在吃的方面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带动了餐饮行业的发展,这也是社区食堂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人们在家里做饭的时间和机会越...2.从发展规模来看 现在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社区食堂,而且市场上还出现了很多的社区食堂加盟品牌,所以总的来说这类行业的发展规模是不断在扩大的。3.从经营情况来看 这类场所主要是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就餐服务,由于其经营的菜品种类多,产品质量有保证,而受到社区人们的喜爱。目前,各地区所创建的社...4.从市场需求来看 当今人们更加追求便利高品质的生活,而这种摆在家门口的食堂,无疑是消费者当下最需要的。其实,这类场所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它也可以向其他人展开经营,总的需求是比较大的。社区食堂如何申情政府补贴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筑面积应在200_以上,场地建筑符合JGJ 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3、不含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社会餐饮企业;4、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养老助餐服务安全监管制度,正常运营满1年。市级财政对新建的每平米补贴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40万元;改建或租赁的每平米补贴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公共机构包括类似国有公司的公共机构。财政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资金的直接转让;放弃收入或到期没有收取应收取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产品或服务,或购买产品;政府向基金机构支付、委托或指示私有机构履行前述一种或多种政府职能,且这种做法与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实质上并无不同。法律依据:《关于调整老年人爱心食堂资金补助的办法》3.资金来源及用途:补助资金由街道和区各按50%承担,主要用于新建“爱心食堂”建设性支出和日常运作过程中的人工及其他管理费用支出。向老年人收取的食材费用,可以根据物价情况进行适当变动,具体变动标准由街道和村(社区)具体商定,报民政局备案。通过慈善等方式向爱心食堂捐助的资金及物资,必须按捐助人的意愿及慈善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
第3种观点: 国家针对老年食堂开办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财政补贴: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一般而言,财政补贴的标准会根据老年食堂的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2、免费或低价食材: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免费或低价的食材,以降低开办成本、提高服务质量;3、资金扶持: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如提供创业资金、贴息贷款、市场推广费用等,以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单位和组织开办老年食堂;4、税收优惠: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或减免相关税费、提供税收减免申请指引等,以降低开办成本。老人饭堂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老人家食堂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导各街道(乡镇)委托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居(村)委会也可依法开办,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开设时优先选择周边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2、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二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居(村)委会免费提供场所;3、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每个居委会开设一家老人家食堂。鼓励农村地区探索符合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实际的模式。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开办前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和政策支持,以确保开办的顺利和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食堂的规模,每年补贴2万---8万元不等的费用法律依据:《关于调整老年人爱心食堂资金补助的办法》二 爱心食堂资金补助办法1、建设补助经费:新建中心食堂应取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按《北仑区老年人爱心食堂建设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考核在80分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8万元;原爱心食堂整合提升为中心食堂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元。2、运营经费补助:爱心食堂按每月平均人数进行补助,未设置食堂的不予补助。平均就餐人数在20-30人之间的补助8万元/年,整合为中心食堂且平均就餐人数在30人以上的每增加1名补助3000元/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食堂覆盖多村(社区)的、每覆盖一个村(社区)补助送餐费5000元/年;因故保留及整合后平均就餐人数在20人以下的爱心食堂,按原标准进行补助。在爱心食堂搭伙的其他社会老人不计入补助用餐人数中。各爱心食堂应每月申报用餐人数,由街道审核后报送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送餐服务的,一次性建设经费不予补助,运营经费的补助办法参照中心食堂的补助办法。食材费用原则上由老人自行承担,收取费用的确定及变动必须征得街道同意,不得随意变动。3、资金来源及用途:补助资金由街道和区各按50%承担,主要用于新建“爱心食堂”建设性支出和日常运作过程中的人工及其他管理费用支出。向老年人收取的食材费用,可以根据物价情况进行适当变动,具体变动标准由街道和村(社区)具体商定,报民政局备案。通过慈善等方式向爱心食堂捐助的资金及物资,必须按捐助人的意愿及慈善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
第2种观点: 国家针对老年食堂开办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财政补贴: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一般而言,财政补贴的标准会根据老年食堂的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2、免费或低价食材: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免费或低价的食材,以降低开办成本、提高服务质量;3、资金扶持: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如提供创业资金、贴息贷款、市场推广费用等,以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单位和组织开办老年食堂;4、税收优惠: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单位和组织,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或减免相关税费、提供税收减免申请指引等,以降低开办成本。老人饭堂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老人家食堂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导各街道(乡镇)委托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居(村)委会也可依法开办,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开设时优先选择周边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2、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二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居(村)委会免费提供场所;3、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每个居委会开设一家老人家食堂。鼓励农村地区探索符合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实际的模式。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开办老年食堂的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开办前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和政策支持,以确保开办的顺利和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本地户籍且入住市内六区养老机构的六类老人(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老人、社会孤老、重度失能老人、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和计生特殊家庭老人)可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六类老人一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享受补贴,补贴个人账户实行半年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的服务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向当地社区进行申请,然后前往助餐服务点。具体手续需要咨询有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法律依据:《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第七条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给100元的高龄津贴,对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给200元的高龄津贴。第八条 建立居家养老福利服务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第九条 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养老新政策有政府加强托底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60至69周岁老年人持《老年证》进入收费的公共文化、教育、科技、体育设施和公园(不含园中园)、园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实行半价优惠,“重阳节”当日免费; 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实行免费。(二)60至69周岁老年人持《老年证》乘坐城市公共电、汽车(不含小公共汽车、快轨、地铁和旅游专线车),享受所乘线路普通票价的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享受免费优待。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客运售票窗口应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并凭证优先检票、进站。候车(船、飞机)室及城市公交车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专座。(三)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四)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筹资、筹劳任务。(五)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厕所为老年人免费使用提供方便。特困老人有什么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农村开养老院国家有补贴。补贴项目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小额贷款与担保、按揭贷款贴息。补贴标准如下: 1、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2、拨付方式,三年两次支付;3、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4、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5、市财政给予日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6、免征税。法律依据:《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2种观点: 一、私人办养老院国家会有哪些优惠政策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1.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2.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二、养老院的分析主要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或者是没有子女进行供养,或者是自己单身一人选择居住的一个地方。养老院是国家给予那些上了年纪人居住的场所以及提供各种生活服务方面的一些场所。主要是让人民老有所依,让自己晚年可以度过美好的生活。但是很多私人也想要去办养老院,在办理养老院的过程中,国家会对它给予一些优惠的政策,比如说建筑过程之中资金的补贴,居住地方床位的各种补贴以及国家会减少利息的一些税收。这样减轻了自然办养老院的一些经济上的负担,给予他们经济上的一些支持,让他们能够为国家做贡献。这种做法是非常的提倡的。想要办私人养老院的一些企业家可以积极的去办理,国家会对他进行一些优惠政策。2022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2022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1)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2)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3)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综上所述,关于私立养老院国家有补贴,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办一个私立养老院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3、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第3种观点: 开个养老院,对于享受床位运营补助,国家对每人每年的补贴不低于2400元,按照接受的老人失能失智的程度运营补贴每人每年分别是2400元、4800元、7200元。承接的政府转移的保障对象,每人每年的补助不低于7200元。分析如下:1、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2、享受床位运营补助。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200元、400元、600元以上。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三、政策措施(四)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