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你被法院起诉了,法院是不会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通知被起诉人,也就是你的。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被起诉人的方式是非法的,法院不会用非法的送达方式送达传票。法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在送达的同时受送达人要签收,必须有送达回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立案号是对所收上来的案件,按照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案件号码就是立案号。立案号的基本要素具体如下:1、收案的年度,按照公历的形式,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2、法院代字,是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法院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3、类型代字,用中文汉字表示;4、案件编码,用得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院登记立案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