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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了还能私了吗?

来源:智榕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能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能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故私了后能再起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对方同意私了就能销案。所谓的“私了”,也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只要双方都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就彼此之间的具体问题进行磋商,这是完全可以的。即使已经在强制执行,法律也没有规定强制执行期间不允许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2种观点: 收到的传票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时间,收到传票后若想私了,是被法律允许的,但要区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1、民事案件中,私了是可以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求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以上协议均有效;2、刑事案件中对刑事附带民事的私了协议有效,但对于刑法有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则无效。一、“私了”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往往这类纠纷中都会约定侵害方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赔偿的数额大多大于实际损失),受害方不追究侵害方的刑事责任。对于此类私了协议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有效的,主要理由是该“私了”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无效的,此类协议是侵害人为了躲避刑事责任而签订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私了”协议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违法性。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是受害人能够控制的,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无效的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私了,所有民事案件都可以调解。协商自始至终都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当事人一旦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一般都能自愿遵守。协商一般是在当事人互利互让的友好气氛中进行的,其结果不仅可以解决双方的争议,而且可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理解,从而促进其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协商不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有关争议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争议即告解决,因此,协商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有利于及时解决争议。协商不必严格按照实体法规定作出决定,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解决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八条 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条 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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