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约车平台应负责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1、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交强险如何赔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大小无关。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范围1、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2、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第3种观点: 一、网约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1、网约车营运损失赔付标准为:(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2)交通费、住宿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4)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网约车驾驶员申请时车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2、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已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3、燃油、燃气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且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车辆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不受限。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4、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5、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6、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会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