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公平公正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达到了一定的阶段,必然跨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因为这个时候法律法规是调节社会矛盾的最佳选择。依法行政是公平公正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法律法规都是形成的具体条文,是有章可循的依据,不可人为肆意操作,所以可以避免行政行为中的“个人化倾向”,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管理国家事务。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②权利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就可能滋生腐败,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③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才能更好的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府是行政,中国共产党是执政。政府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五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