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依法行政的“政”,为政务之“政”,即国家权力部门赋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负的行政职责;依法执政的“政”,则为政权之“政”,即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权,它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如下:1、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切实保障。3、依法行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5、依法行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保证。6、依法行政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行政的核心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①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权利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就可能滋生腐败,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③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才能更好的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依法行政的“政”,为政务之“政”,即国家权力部门赋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负的行政职责;依法执政的“政”,则为政权之“政”,即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权,它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要做到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应做到,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二、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关键,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不属于法律,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只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这应该就算是广义的法律了,就是指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学理上的法律渊源是指指导法律行为和审判的依据,除了以上的制定法之外,还有司法解释、判例 、习惯、学理等。证券交易所作为一个非盈利的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非行政主体。其性质决定其所指定的规则不可能是法律,即便是广义的法律也不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的职权主要包括:(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健康运行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认真学法,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法律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实现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宣传和普及法律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没有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就难以推进,要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加快配套法规的建设工作,提高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以下内容:1、主体合同,作出具体行为行为的主体应当是享有行政执法权利的行政机关2、认定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依据证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3种观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措施,一是推进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设。 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四是严格行政执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严格执法的问题。五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2种观点: 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公平公正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达到了一定的阶段,必然跨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因为这个时候法律法规是调节社会矛盾的最佳选择。依法行政是公平公正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法律法规都是形成的具体条文,是有章可循的依据,不可人为肆意操作,所以可以避免行政行为中的“个人化倾向”,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管理国家事务。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②权利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就可能滋生腐败,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③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才能更好的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健康运行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认真学法,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法律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实现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宣传和普及法律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没有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就难以推进,要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加快配套法规的建设工作,提高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2、越权或滥用职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4、给予的暂扣、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适当的5、其他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县执法局应公布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三、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符合投诉范围的应受理,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须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四、县执法局受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办结后,应于五日内将受理的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启动程序;2.调查和寻找证据;3.决定。法律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2种观点: 基本要求总共有六条:一、是合法行政。《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合法。即必须是依法设定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只有具备法定资格要件的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2)行政职权合法。即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即职权法定、越权无效。(3)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和程序进行,任何一个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反驳与质证。这就是我们说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4)行政程序合法。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就是行政行为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公正的保障。从法理上说,侵犯公民的程序权利,同样是违法行为。只有实体和程序都合法,才能保证行政行为本身的公正和正义。二、是合理行政。《纲要》在规定合法行政之后又明确规定要合理行政,这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合理行政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由于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权力,所以更容易被滥用。为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必须在肯定和授予自由裁量权的同时,通过法律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必要的监督、约束和控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必须合理。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是:(1)行政的目的、动机合理。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在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的意图和精神实质,必须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2)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合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的内容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不能滥用和擅自扩大范围。(3)行政的行为和方式合理。行政权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符合人之常情,包括符合事物的各项规律,符合人们普遍遵守的准则,符合一般人的正常理智判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不能为了自身的管理方便而不顾当事人的权益,应当尽量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4)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合理。这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须是最轻微的。比如实施行政处罚时,面对多种可能选择的行政手段和措施,应按照必要性,适当性和比例性的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尽可能选择对公民个人权利损害最小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得采取激烈手段。同时,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轻于达到行政目的所获的利益。三、是程序正当。《纲要》把程序正当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行政,执法不仅要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公正(如告知、听取申辩、说明理由、回避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法定保密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程序正当的核心是要通过合适的程序安排根除和避免那些可能导致不公正结果的因素。事实上,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实体公正的实现有赖于程序公正来保障。没有程序的公正,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公正。程序正当的两个主要要求:(1)行政程序要公开。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依据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决定公开。(2)要保证当事人的参与权。即要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使行政相对人能够对行政行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使这种意见受到应有的重视,以此来促进行政主体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政决定。四、是高效便民。《纲要》规定行政机关做到高效便民,是强调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宗旨行政。高效是衡量行政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行政机关能否真正落实服务于民宗旨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有高效行政,才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五、是诚实守信。诚实守信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准则和法律约束,而且也是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义务与责任。《行政许可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行政领域的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原则。六、是权责统一。《纲要》把权责统一规定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顺应了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的发展趋势。按照这一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职责行政,行使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加强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行政机关使行政权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再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必须依法定内容、程序和形式进行行政活动,必须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最后,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法律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第一条 明确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第2种观点: 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立法专指立法行为,是国家的特殊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抽象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不特定的管理对象制定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其他行政规章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在行政法律文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一、抽象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具体”行政相对人,就“具体”事项,作出关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单方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特定”的人、事、物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政府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二、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确认、确认、证明(或者证伪)和公布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的公证,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都是行政确认。2、行政确认在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患者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适用领域广泛。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认、核准、认证、登记、核准、核查和行政鉴定。由此可见,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有助于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确认非常重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依法行政的“政”,为政务之“政”,即国家权力部门赋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负的行政职责;依法执政的“政”,则为政权之“政”,即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权,它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以下内容:1、主体合同,作出具体行为行为的主体应当是享有行政执法权利的行政机关2、认定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依据证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