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除可按规定操办婚庆、丧葬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一律不准操办。办婚庆事宜的宴请对象主要限于亲戚,规模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严禁摆放拱门、悬挂气球、拉横幅、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严禁多时段、分地点、有意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二、严禁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戚以外人员打电话、送请柬、发短信、捎口信等;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对于借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不论是否大操大办,都要追究责任。三、禁止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得违规动用公车、公物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四、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的制度,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单位报告,说明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宴请桌数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葬事宜的,应于事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五、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操办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对通知精神执行不力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法律依据】《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第一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的, 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第二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 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没有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只要有借机 敛财的行为,或者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即构成 违纪。对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也没有借机敛财、 没有侵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正常的婚丧喜庆事宜等传 统民俗,不能认定为违纪。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补交期限是最近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不可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减免。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五十三条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不给职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