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各种潜在危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而引发的针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办公、生活秩序构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与意外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而引发的针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办公、生活秩序构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与意外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各种潜在危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而引发的针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办公、生活秩序构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与意外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各种潜在危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简易程序2、一般程序3、听证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风险:网络负面舆情,带来的执法风险大;民警执法、执勤不规范,民警执法能力不强,实战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存在的执法风险;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措施: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民警要严格依法规范接处警、办案,熟练基本功,提高降低风险防范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风险:网络负面舆情,带来的执法风险大;民警执法、执勤不规范,民警执法能力不强,实战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存在的执法风险;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措施: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民警要严格依法规范接处警、办案,熟练基本功,提高降低风险防范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因对法律把握不准或碍于情面等 原因,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 2.在办理诉讼费减、免、缓过程中,因亲友关系或同事 说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 3.利用职权违规打听、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或为亲朋好 友的案件说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案防责任。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组织案件风险排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案防工作试评估,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实行违规积分管理。开展主题活动,加强员工教育管理。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增强案防工作有效性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案防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案件防控责任主体职责,明确案防工作牵头部门责任,厘清案防牵头部门与业务、风控、内审稽核等部门案防职责边界,保证各部门、上下级机构案防权责清晰、责任落实。(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制度管理体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特征和监管政策变化,对内部各项制度进行评价、修订和更新,确保制度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开展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三)组织案件风险排查,开展专项治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组织开展以信贷、票据、跨业合作和员工异常行为等为重点的案件风险排查,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风险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加强排查信息交流与共享,上下联动,形成具有本机构特色的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并按季向监管机构报送排查情况。各银监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按季将排查工作情况报告银监会。(四)开展案防工作试评估,激发内生动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等方面内容开展2013年案防工作试评估,按照法人负责原则,细化对分支机构自我评估的工作要求。要通过评估,查找内控管理和案防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试评估情况进行监管评价。(五)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实行违规积分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部门间各有侧重、协调联动的原则,有效发挥业务条线、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部门在案防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同时,研究建立覆盖全部业务流程的操作性违规积分管理制度,防微杜渐,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六)开展主题活动,加强员工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员工管理主题年活动,切实改进和加强员工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系统、全面开展员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教育,明晰违规操作应承担的责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加大合规文化建设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营造“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氛围。